各相关学院:
根据2016级学术型硕士公司产品方案,现将《实践环节和学术活动》的考核方式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形式
建议由学位点负责人负责考核工作,可依据《必修环节记录本》内容进行考核,其他考核材料及具体考核时间和形式由学科自行决定。
二、考核时间
请相关学院、学科于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,将考核最终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,并将纸质成绩登记表报研究生院备案。
未详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,联系人:唐老师,联系电话:63740839(9296839)
研究生院
2018年11月8日
上一条:转发《关于开展研究生省新苗人才计划2017年度项目结题、2018年度项目中期检查、2019年度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》 下一条:转发《关于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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